如何在宁波银行财资中复核付款和开票业务

场景

银企系统中的付款、电子票据开票、电子票据背书等业务,一般设置了需要复核后才会实际在银行付款、开票和背书,这也是付款前再次核对的过程。本文说明如何在财资中复核。

步骤

以付款审批复核为例演示说明,电子票据开票和电子票据背书等业务类同。

金蝶系统中提交付款

在金蝶系统中提交付款,当收到提交成功的提示后,需要在财资中复核付款。

财资系统复核人复核业务

企业财资系统的复核人员,可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登录系统,对金蝶提交的付款业务进行最终审核确认。(如流程设置了经办人需复核的,需经办人先行复核)

在APP的首页待办区域可以看到待办审批。

点击待办事项后,选中需要审批单据同意或者拒绝,完成审批。

付款拒绝或撤销

付款提交后,若需撤销,可按以下流程处理:

  • 复核前:在复核人未审核确认前,流程中设置的复核人可直接在系统内“退回”或“否决”该笔付款。
  • 复核后/已付款:若付款已审核并实际付出,请联系银行协商后续处理。

 

付款拒绝后,在付款单上【同步银行状态】,同步到交易失败后,付款单可以重新审核和修改,之后再次提交付款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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